徵信社小編,今日來辦公室上班,一打開電腦,發現幾件重要的新聞:
一名燒烤店女員工因為被誤會利用職務偷走啤酒,以死自清,以死明志。
現代社會的言論非常的自由,憲法授予人民可以自由表達自我意見的權利。
但是,行使權利時,不應該侵害他人的權益,造成他人的困擾。
徵信社小編不能接受,網路鯛民,打著言論自由的旗幟,在網路上任意批評他人,做盡人生攻擊,卻妄想以言論自由輕輕帶過。
除此之外,眼見不一定可以為憑,耳朵聽到的,也不一定為真。
如果因為耳根子軟,就聽信他人讒言,去質疑員工,懷疑員工,導致員工精神崩潰,走向自殺一途,又怎麼能夠脫離應負的責任呢?!
另外,散佈讒言的壞人,怎麼能夠從這件事脫身呢?!
法律應該更嚴加規範傷人的言語,不要讓傷人的言語,再次成為殺人的利刃。
時至今日,已經有許多人因為言語霸凌、網路霸凌的關係,不堪其擾,以自殺結束生命,若政府再不重視,悲劇將會持續的發生。